记者了解到,我市此次共有12批次药品经抽验不合格,包括复方丹参片、诺氟沙星胶囊、复方金银花颗粒、金刚胶囊、清热明目茶、肾石通颗粒、通窍鼻炎颗粒和头孢拉定颗粒等常用药。
阳江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建设路分店、医院、医院、医院、阳春市春城三和堂药店、阳西县上洋镇济民药店和阳西县儒洞镇松下药店等多个药店、医院存在销售不合格药品的现象。
公告称,各相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对检验不符合规定的药品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召回等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企业和被抽样单位进行查处,并对这些药品继续进行跟踪抽查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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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贤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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