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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5/2/17 19:53:00

16家药企、械企因违法违规被罚,其中,有4家为药企,12家为械企,最高罚款金额高达万!

4家药企被罚,最高万

9月29日,广东省药监局发布了多则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广东在田药业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备案仓库、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生产药品、珠海市立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被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

据了解,年8月,广东在田药业租赁了清远清科巧克力食品有限公司的一个空闲车间用于存放药品、中药材和药品包装材料等使用,但未向广东药监局申请办理过仓库发生变化的关键生产条件变更备案。

年3月7日,广东在田药业从安徽宇德药业有限公司购进中药材金银花公斤(药材批号:0301),直至年11月10日,该公司才对安徽宇德药业有限公司进行物料供应商审计。

广东在田药业于年8月25日从亳州市汇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购进金银花公斤(药材批号:0801)。该公司提供的付款发票中kg的发票销售方为亳州市汇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剩余的kg的发票销售方为安徽宇德药业有限公司。票据的销售方与实际销售方不一致。

此外,广东在田药业的《风热感冒颗粒生产工艺规程》(文件编号:JB09.-A/3)规定“混好的颗粒放入用塑料薄膜衬垫的塑料桶中,密封后交车间贮存,”该工艺规程中未明确“塑料薄膜”的具体名称。该公司提供的《验证文件》(文件编号:JB10.-A/0)的“验证结果评价和建议”记录“通过验证,表明使用聚酯/聚乙烯药用复合袋盛装的产品(风热感冒颗粒)符合法定质量标准和企业内控质量标准要求”。该工艺规程中的相关规定与验证文件不一致。

而珠海市立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中药饮片“天冬”(批号:LK)经检验“性状”检验项“本品为标准规定的品种,但饮片呈长纺锤形,略弯曲,长5-10cm,不符合规定。

针对上述2家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广东省药监局予以警告,并责令其整改。

9月27日,吉林省药监局也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因编造生产、检验记录,产品不合格被责令停产整顿,并处罚款万!

处罚决定书显示,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化痰平喘片(批号:20304)涉嫌编造生产记录,随后该企业被立案调查。

经查,年3月6日,化痰平喘片(批号:20304)的压片过程中,出现片重差异不符合内控标准的情况,当事人挑出存在片重差异不符合内控标准的药片1袋(约50千克),于年3月8日重新粉碎,年3月12日重新压片,并与之前剩余的该批次合格药片一同在年3月13日进行铝塑包装。但化痰平喘片(批号:20304)的批生产记录中没有如实记录上述不符合内控标准的药片重新粉粹、重新压片的过程。

年3月13日,化痰平喘片(批号:20304)在铝塑过程中,有板(缺片、不规整)不符合要求,当事人现场进行了销毁。但化痰平喘片(批号:20304)的批生产记录中没有如实记录销毁过程。

化痰平喘片(批号:20304)的批生产记录中压片、内包装等岗位的记录是当事人固体制剂车间工艺员编造后,用铅笔填写好,再让压片、内包装等相关岗位操作工人用中性笔描摹、签字形成的。化痰平喘片(批号:20304)两个包装规格共生产盒,销售金额共计.60元。其中,包装规格为12片X4板X盒的销售盒,销售价格为1.92元/盒,销售金额.00元;包装规格为12片x3板x盒的共计销售盒,销售价格为2.69元/盒,销售金额.60元。当事人启动药品召回程序后,包装规格为12片x4板x盒的共召回盒;包装规格为12片x3板x盒的共召回盒。本案中当事人生产、销售的化痰平喘片(批号:20304)货值金额为.60元,违法所得为.48元;无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和生产设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吉林省药监局对该企业进行如下处罚:

1.责令停产整顿;

2.没收违法生产的药品盒;

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8元;

4.并处违法生产的药品货值金额.60元(按十万元计算)22.5倍的罚款(人民币.00元);

以上合计罚没款人民币1276.48元。

无独有偶,近日,海南新世通制药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劣药注射用炎琥宁,被依法处罚没款元。

据了解,今年7月,海南省完成药品抽检共批次,其中省计划抽检批次、监督抽检14批次,检验合格药品批次、不合格药品1批次。不合格产品为海南新世通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注射用炎琥宁(药品规格:80mg;生产批号:0106),经检验有关物质项目不合格。

海南省药监局表示,海南新世通制药有限公司于年1月份至2月份生产的1批次注射用炎琥宁,经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按劣药论处。对此,依据《药品管理法》(年修正)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对该公司予以没收销售劣药的违法所得元,并处以元罚款,罚没款合计元。

12家械企被罚,最高16万

除了上述药企外,近期,广东、上海、天津等地发布的多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共有12械企因违法违规被罚,违法违规类别包括无证生产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生产的医疗器械不符合技术标准、生产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器械等。

其中,处罚最重的企业为深圳琴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罚款金额15.3万,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为1.53万,罚没款合计16.83万元。

附详情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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